今天(12月20日)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成都市27岁女子被害案一审宣判。被告人梁某英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 2024年6月9日下午1点左右,成都市某小区,35岁的被告人梁某英来到受害人子牙家门口,无故敲门寻衅滋事,并向受害人门上吐口水。当保安来到现场劝说受害人离开时,受害人子牙打开门质问对方。梁某英突然拔出刀,向受害人子牙连刺10刀,致其流血过多,当场死亡。检察官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梁某英提起公诉,但鉴定结果显示,梁某英患有精神分裂症,对违法行为负有“部分刑事责任”。开 否2025年11月20日,本案一审第一次开庭审理,因被告人拒绝当庭辩护,延期审理。 12月16日,本案二审一审开庭。编辑:赵一云 视频编辑:赵一云 编辑:陈敏佳